本報廣州8月18日電 (記者姜曉丹)日前,廣州市印發《廣州市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方案》),圍繞10個方面,提出30項主要工作任務,全面推動廣州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。
《行動方案》提出,要鼓勵城鄉社區居(村)委會、物業管理公司、業主委員會建立慈善互助會或設立社區基金等,推動社區慈善發展。鼓勵企業和個人在慈善組織內通過設立冠名基金、冠名項目或開展冠名活動等方式參與慈善,倡導企業設立社會責任部門,參與社會公益慈善活動。支持社會創新,促進慈善跨界合作發展。鼓勵大型商業廣場、圖書館、連鎖門店、游客中心等設置慈善空間,用于慈善項目宣傳、慈善活動開展、慈善文化傳播等。此外,要明確推動知識產權、股權、有價證券、保險等新型捐贈方式的實施,并探索個人遺贈接受路徑,以豐富慈善捐贈形式。支持各區政府創建“慈善之區”,開展扶貧產品慈善定制服務,擴大慈善介入重大疾病前置救助的領域和范圍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0年08月19日 13 版)